还没有喜欢他的时候,
不明白别人为什么那么喜欢他。
真正喜欢上他以后,
只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喜欢他。
开始喜欢他,是在他走了很久以后。
认为他是传奇,喜欢他的几部电影,爱听他的歌,但总觉得他很远。
直到看志摩千岁女士写的回忆录,说他们一起在日本吃“活虾天妇罗”:
“Leslie第一口吃到它时立刻两眼睁得老大,脸上的表情无比幸福:‘啊——太好吃啦!’。”
突然就觉得,
那个荧幕上风华绝代,舞台上颠倒众生的人,
原来这么可爱。
哥哥很爱吃。
爱吃香港的九记牛腩,每次都要坐门口第三桌。
爱吃水果,尤爱芒果,
听说当年主演《缘分》时,电影里的道具水果全被他一个人消灭。
爱吃巧克力,
演《胭脂扣》时,他和梅艳芳殉情时的“鸦片”是用麦芽糖加巧克力做的。
哥哥说,虽然扮得很凄惨,但其实“味道好得不得了”。
他也爱吃杏力蛋,就是omelette。
有一次哥哥上《男人厨房》去做杏力蛋。
▲ 特别调皮的出场
和女主持人说话,背着手像乖小孩。
转眼又变成整蛊人的小恶魔,
一本正经下厨的样子,就是个坦率又可爱的大男孩。
爱吃的哥哥,厨艺也不赖。
志摩女士有一次尝到他指导佣人做的鸡肉干贝粥,鲜美到几乎没有吃别的东西,只顾着添粥。
哥哥说,他年少到英国独立求学,做饭的经验非常丰富,连家里雇佣的菲佣,都是他从头教他们做菜。
然而印象最深的,
还是他拿着一袋法棍的照片。
头发乱乱,笑得眼睛都眯起来。
像个平凡人,偏爱人间烟火。
那时候才明白,
无论是《霸王别姬》里令人心碎的程蝶衣。
《阿飞正传》里的无脚鸟旭仔,
《春光乍泄》里的何宝荣,
还是《胭脂扣》里的十二少,
其实都不是他。
他是个很值得爱的人,对家人和朋友都好。
拍《烟飞烟灭》的时候,他和王力宏说:“以后你来香港,我就是你家人。你不想要住酒店,就住我家。”
许志安很穷的时候,衣着不得体,他直接把他叫到家里,打开衣柜,让他随便挑。
杨采妮作为新人拍《东邪西毒》时,已经是大明星的哥哥叫她去吃饭,主动和他对词。
赵文卓特别害羞、不敢面对媒体的时候,他就把他抓到身边,“照顾一下”。
他跟媒体讲,“我是一个艺人,怎么写我都可以,但对我的及家人和朋友的隐私是要绝对保密的。”
哥哥对粉丝也是很好的。
拍摄《流星语》时,哥哥和导演路过公园的小秋千,被两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发现了。
他们慌忙飞奔过来,在口袋里掏来掏去却什么也没掏出来,是哥哥从衣兜里找出两张纸巾来整齐地摊平,垫在石头上认真地签了名。
哥哥还会悄悄去探望患了末期骨癌的粉丝,每天都打电话陪她聊天直至去世。
但这些,他从来也不会声张。
大众面前的他,是个潇洒又耀眼的人。
那场“热·情”演唱会,无比惊艳。
但真实的他,其实是个腼腆的人。
被女服务员称赞写真很漂亮时,会害羞地涨红脸。
志摩女士在《张国荣的时光》里写:
“这位Leslie,做了二十多年大明星的Leslie,自己的写真被人看到竟然会脸红!”
2010年,香港电台曾经搞过一个“香港人最爱香港的理由”的票选,
排在第一的理由是:有张国荣。
黄百鸣说张国荣是他合作过最好的一个演员。
吴君如说他是很有义气的一个人:“小节目他也会上,新人也会帮助,对方戏份多他不介意。”
莫文蔚说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是位温柔的、可以相信的人。
王家卫说他是唯一的,是不能取代的。
隔了那么多年,大家也没法忘记他。
大概是知道世间再无他。
再没有一个人,明明只要乖乖演戏好好唱歌就很轻松,却不选择那条容易的路走。
这个人,坦率地在镜头前牵起爱人唐生的手,
这个人,愿意接不讨好的角色,
这个人,敢在舞台上穿着高跟鞋唱歌,
这个人,宁愿腹背受敌,被口诛笔伐,也不当什么乖乖的优质偶像。
有人说,越是去了解他,就越忍不住爱他。
有人说,他是不刺眼的太阳,每天看见他就会觉得有力量。
他没那么完美,却比太多带着面具的人可爱。
哥哥啊,
谢谢你精彩的影片,好听的歌曲,和特别的人生。
尤其谢谢你一直在认真地做“张国荣”。
这世界太多人没有勇气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,但你存在过。
每次想起你的时候,好像在提醒着自己:
“I AM WHAT I AM.”
你应该爱这样的自己。
今天,风继续吹。
你在那边的春天,应该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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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算不上荣迷,但就是很喜欢很喜欢他。
越了解,越觉得这世界上怎么会曾经出现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人,美貌天赋和好性格,他一个也不缺。
真后悔没有早点喜欢他,真后悔没有机会见他。
其实不是四月一日才突然怀念他,是一直放在心里,只是在这个时间一定要写点什么。
我真的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他,听他的歌,被他的温柔和光芒所感染,喜欢他。
因为他,实在是一个太值得太值得被爱的人。
“Leslie,谢谢你,好好休息吧。我们一定还会再相见的。”